第一条 本产品为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
第二条 本产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文化艺术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规定,依法设立,每一个以文化艺术品组合财产作为投资标的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即为本产品设立结束。
第三条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同时符合《文化艺术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规定的情况下,产品持有人通过交易中心在线电子平台交易转让的份额实际是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所拥有的个人财产的转让。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持有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可以依法转让、继承,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无须征求其他有限合伙人同意,只需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第四条 产品基本信息
1、产品名称
《花映月》(丹青一号)文化艺术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产品形式:有限合伙
3、产品运营管理人:江苏紫星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产品存续期限:长期
5、产品运营管理费: 前三个月免收管理费,三个月后按照每日每份额0.04元的标准由平台进行代收。
6、财产受让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7、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额: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额为人民币580万元。
8、单位有限合伙财产初始价值:人民币58元
9、产品财产数量的计算: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计算
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形式
底层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中层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全部由底层的有限合伙企业构成,顶层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全部由中层的有限合伙企业构成。
每一个可交易转让的份额就是每一个底层有限合伙企业的单位有限合伙财产。
底层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数量总额=顶层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金额/底层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的单位价格。
艺术品组合财产的价值=顶层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金额。
底层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的单位价格=单位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的初始价值 。
《花映月》文化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可交易转让数量=顶层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金额580万元/单位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的初始价值58元,《花映月》文化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可交易转让的数量总数为100000份。
第五条 产品运营管理人介绍
江苏紫星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紫星云资产管理公司”)位于六朝古都南京,成立于2012年,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紫星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构。
公司拥有一流的技术团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公司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营文化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珍惜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持有人的每一份投资和每一份信任,规范运作,为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第六条 艺术品组合财产(有限合伙)介绍
艺术家简介:
尚涛,男,1938年生于北京。1957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附中。1964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著名国画家、书法家。
现为广东画院画家(已退休)、国家一级美术师、广州美术学院院外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名誉理事、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全国中国画学会创会理事、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其作品获得全国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美展展览会奖,第九届美展铜奖。曾参加“半截子美展”、1988年国际水墨画大展获优秀奖,1993全国首届中国画大展获铜奖,1995中日水墨画交流展获金奖。并先后在加拿大多伦多、美国旧金山等地举办了尚涛水墨画作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