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艺术品交流欢迎您! 帮助中心 | 加入收藏
行业新闻 更多>>  
行情分析 更多>>  
华强首页  > 
 
2016年(托)第45号 关于《兰亭韵》艺术品组合财产投资标的作品托管公告
2016/12/15 16:59:21   已访问:0 次   

经湖南华强艺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研究决定,新一批送审的品种中艺术品组合财产《兰亭韵》(本名:楠尧)的投资标的作品进入托管流程。

凡持有《兰亭韵》投资标的作品的投资人会员可通过经纪会员向本中心递交《鉴定托管申请书》,本中心将对投资人会员申请鉴定托管的投资标的作品统一组织相关专业鉴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艺术品组合财产

二、鉴定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江大道101号汇源大厦9层

三、鉴定托管流程:

1、投资人会员须自行将申请鉴定托管的组合财产投资标的作品送达指定鉴定地点。

2、投资人会员须事先提交以下文件:《鉴定托管申请书》、《持有人承诺书》,如投资人会员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鉴定入库事项,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中心根据鉴定日前已收到的挂牌申请安排鉴定托管工作,现场不接受挂牌申请。

3、以上资料可填写好邮寄至本中心;也可先将《入场登记申请书》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本中心指定邮箱(zghqwh@zghqwh.com),其他相关文本资料可于办理托管前再提交。

4、投资人会员申请鉴定入库作品经专业机构鉴定合格,进入本中心代理银行托管库;对经鉴定后不符入库要求之作品,由鉴定机构退还投资人会员。

5、投资人会员递交之拟鉴定作品,因品种真伪、瑕疵等因素导致无法进入本中心托管库,其鉴定费不予退还。

6、投资人会员申请鉴定入库作品经本中心组织鉴定入库后,本中心托管中心向投资人会员出具鉴定托管单。

7、本中心将根据组合财产运营管理人的申请,以组合财产投资标的作品实际鉴定入库作品数量及市值,另行发布相关组合财产挂牌上市交易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未尽事宜本中心有权修改与补充。

湖南华强艺术品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5日




相关阅读  
华强首页  信息披露  |  行业资讯  |  入市指南  |  合作机构  |  信息查询

版权所有:湖南华强艺术品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400-8313-711 或 0731-85583711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湘ICP备15007222号-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湘文网[2015] 1373-014号    技术支持:经典网络科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