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交)第99号 关于《云峰堂》艺术品组合财产挂牌交易的公告
经《云峰堂》(本名:羽宁)艺术品组合财产资产持有人申请,本中心审核通过,《云峰堂》(本名:羽宁)艺术品组合财产(以下简称艺术品组合财产)准予在本中心正式挂牌交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艺术品组合财产相关信息
1、艺术品组合财产投资方向为文化艺术品,不参与任何股权投资。
2、艺术品组合财产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文化艺术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规定,依法设立。
3、《云峰堂》组合财产目前所持有艺术品详情如下表:
组合财产名称 |
资产形式 |
艺术家 |
题材 |
入库画数量(幅) |
总平尺 |
组合资产市场参考价(万元) |
评审委建议价(万元) |
投资总额(万元) |
《云峰堂》 (羽宁) |
组合财产 |
刘云 |
国画 |
71 |
460 |
1587 |
600 |
450 |
二、艺术品组合财产挂牌交易信息
1、艺术品组合财产挂牌交易信息表:
品种简称 |
《云峰堂》 |
本名 |
羽宁 |
交易代码 |
901008 |
发行机构 |
紫星云 |
投资标的市值 |
1587万 |
流通数量 |
100000份 |
组合财产初始单位市值 |
158.7元/份 |
供申购数量 |
30000份 |
挂牌参考价 |
45元/份 |
申购价格 |
45元/份 |
单账户最大中签数 |
300份 |
限售总数 |
30000份 |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
0.01元 |
首日涨跌幅限制 |
±30% |
正常日涨跌幅限制 |
±10%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1000份 |
组合财产管理费 |
每份每日0.04元 |
2、申购及上市时间表 |
||||
申购开始日 |
申购截止日 |
抽签日 |
中签公布日 |
上市交易日 |
9月24日 |
9月24日 |
9月25日 |
9月25日 |
9月26日 |
本次所有申购品种都采用按持仓市值优先规则,其中供申购数量30%按持仓市值分配,70%按申购资金分配。特别事项:
一、中签分配方法
步骤1:按持仓市值比例配中签号数
系统设置申购总数的30%,优先给申购当日所有参与申购某一品种且有持仓的投资者分配,规则为按投资者持仓市值占参与申购此品种所有投资者的总市值的比例分配,不足1签的舍去;
步骤2:按申购资金比例配中签号数
系统设置申购总数的70%,此部分按参与申购某一品种投资者的实际申购资金比例分配。规则为按投资者持申购资金占总申购资金的比例分配,不足1签的舍去;
步骤3:如存在步骤一、步骤二抽完仍有剩余未分配签的情况(因为不足1的都舍去),随机分给剩余未中签号。
二、本次申购成功比例为60%,即实际申购量超过总发行量的60%则发行成功,低于60%则发行失败,发行失败将不进行中签分配,并公告发行失败,申购资金将退回到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三、本次申购对中签者按实际中签数收取0.3%的申购费。
四、每个交易账号每个品种只能申购一次,在申购时间内可撤销并重新申购。
五、持仓市值参考为申购日结算后的实际市值。
六、中签公布日,交易中心将公布申购当日参与某一品种申购的所有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以及参与某一品种申购的总资金量。
七、凡参与艺术品组合财产交易的投资人会员必须仔细阅读相关艺术品组合财产运营说明,同时须阅读确认签署《文化艺术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和《文化艺术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转让协议》。
湖南华强艺术品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1日